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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县推行八项措施狠抓畜产品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动物食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必需食品,食品安全管理是保障人们健康的重要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二OO八年兰坪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兰食安委有关文件精神,兰坪县畜牧兽医局领导班子在经过多次调研后,召开局务班子会议,研究畜产品安全问题,制定“八项”措施,狠抓畜产品安全。

    一是结合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实施,实行“畜产品安全服务承诺制”,承诺“若有消费者购买了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了检疫合格验讫印章的动物产品,发现患有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调查属实的,给予货值三倍赔偿金额等事项。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在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涉及畜产品安全《兰坪县养殖专业重点户动物防疫监督实施办法》、《兰坪县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报检制度》等制度,继续完善了《检疫员工作制度》、《监督员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畜产品安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加大对动物投入品检查、检测,根据我县畜产品市场情况,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兽药经营户、饲料生产厂家,重点检查养殖户在饲养、兽药环节上是否使用瘦肉精、来克多巴安、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合物,并抽查了1家饲料生产厂家、2家饲料经营代销点,抽查饲料7个品种83份样品送省检测。

    四是加大了规模养殖场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大了全县规模养殖场监管,规定规模养殖饲养场所必须符合农业部颁发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建立养殖档案,全面记录动物在饲养过程中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兽药、疫病等情况,佩戴农业部畜禽标识,防止养殖场在饲养中使用禁用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以及超限范围使用兽药的行为,逐步实现动物产品安全从生产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

    五是积极开展动物防疫,许多动物疫病通过动物源性食品传播给人,威胁人的生命健康,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资料显示,75%的动物疫病可以传染给人,70%人的疫病至少可以传染给一种动物。为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生产出优质的畜产品,我县制定了《兰坪县防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全县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控制了重大动物疫病流行,保护人体的健康。

    六是加大了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从2008年每周二晚在兰坪电视台上播放《畜牧兽医科技》栏目,内容有科学养猪、养鸡、养羊、养牛、动物疫病防治等信息,还利用农村街天在通甸、金顶、营盘、县城组织宣传新《动物防疫法》和畜产品安全知识,播放录音,设置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发放宣传材料,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氛围。

    七是开展检疫监督,认真组织全县检疫员在各自辖区内对上市动物及其产品进行了严格检疫检验,对县境外进入我县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了严格查证验证,对报检的经营户做到有报必检、随报随检,并对检出的病害肉按GB16548—1996《畜禽及其产品病害肉无害化处理规程》规定作好无害化处理。

    八是加大两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规定两个生猪屠宰场建立生猪销售台帐,记录生猪来源、出售去向、检疫证明号码等,凡进入两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猪必须具有合格的免疫标识和检疫合格证明,未经检疫的生猪和猪肉一律不准进场和出场。

    通过推行以上措施,截至6月30日,全县共出动车辆30车次,执法人员153人次,检查活畜禽市场8家、家禽屠宰个体户21家、兽药经营户1家、10个肉品市场、15家规模养殖场、1家饲料生产厂家、2家经营饲料代销点;查验车辆263张次,消毒车辆及场地面积15049平方米;注射疫苗:猪瘟16770头、W 441569头、牛出败15893头、气肿疽15679头、羊四防60441只、鸡新城疫171100羽、禽霍乱10806羽、禽流感316975羽、蓝耳病176000头;检疫活畜禽:猪10260头、羊812只、牛165头、禽31007羽,检验各种肉类:猪肉1162.96吨、羊肉17.43吨、牛肉15.5吨,检出病害肉0.32吨,均作了无害化处理,保证了畜产品安全。

 

(资料来源:兰坪县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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