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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2008-07-25

兰坪县开展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

    为全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7月14日至24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全县8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8家职能部门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到部分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食品经营店、餐饮业等进行了实地查看。专项督查结果表明:“全县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得到落实。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清晰,领导机构健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年度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了食品安全信息员,做到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各乡镇政府实行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政府的目标管理,与相关站、所、院及各村居委会签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工作深入到位;四是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农户、进学校、进企业”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是以集体食堂、小卖部、小作坊、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开展了多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六是部分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了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农村家宴备案制度,建立了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台账,开展了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
     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进行,工作不断深入,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食品安全状况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问题:一是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未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计划,目标任务不具体;二是综合监管资源整合不够,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食品安全相关资料收集、归档不规范;四是部分乡镇和相关部门信息上报不及时,食品安全信息反馈迟缓,食品安全信息平台还没有有效共享;五是过期和“三无”食品销售的现象时有发生,小作坊、小杂食店、小餐饮店的食品卫生环境较差,农村食品仍然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六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同时,督查组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下半年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资料来源:食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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